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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菱小学工会帮扶制度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7日     点击次数:     作者:戴晶晶      来源:原创

采菱小学工会帮扶制度

为做好“送温暖”帮扶工作,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定期调查了解教职工困难情况的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调查了解教职工困难情况。

二、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凡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都要建立档案。已建立档案的在困难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要及时将变化情况记入档案。

  三、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首问人要跟踪解决困难的全过程,直到困难解决完毕。

四、建立生病住院慰问制度。凡是教职工生病住院,工会都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关心、慰问。教职工因重大疾病住院的,校工会给予500慰问金(特殊情况可另外购买慰问品),由校工会看望慰问。

五、建立特殊困难帮扶制度                                                

1、帮扶措施:主要有借款、资助两种方式。

2、受助条件:教职工(配偶、子女)出现特别严重疾病或严重伤残,造成医治和生活极度困难的;教职工(配偶)下岗、去世,造成子女上大学学费极度困难的;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教职工生活极度困难的。

3、帮扶金额,借款:金额5000元至10000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可一次性归还,也可分期归还。到期不归还,从到期的第一个月开始,每月在工资中扣借款总额的10%作为还款,扣完为止。

4、审批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工会调查核实困难情况;借款和资助金额不足5000元的由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借款和资助金额超过5000元及以上的的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5、借款和资助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

六、建立丧葬慰问制度

1、教职工本人去世的,由慰问人员填写,由校工会看望慰问教职工亲属,给予2000元慰问金(另送花圈一个),并由亲属代表在慰问登记表上签字。

2、教职工配偶、子女、本人父母去世的由校工会看望慰问教职工及亲属,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另送花圈一个),由教职工本人在慰问登记表上签字。

3、慰问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

七、建立春节“送温暖”制度

1、“送温暖”对象:老干部遗属;孤寡老人;重病病人;特殊困难教职工;劳模;90岁高龄。

2、“送温暖”形式:看望慰问并送一些生活必需品。

3、慰问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

八、劳模慰问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进行慰问。慰问经费按中央和省市规定办理。

九、建立教职工体检制度

每年组织一次教职工体检。在职教职工的体检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离退休教职工的体检费申请学校补助解决。

  十、建立春节慰问全体教职工制度

每年春节校工会将根据学校要求慰问全校教职工。在职教职工的慰问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离退休教职工的慰问经费申请学校补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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