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区教育局《武进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自主申报、综合研判、深入考察等程序,经审查,拟聘李晗同志为采菱小学教师中心副主任。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6月30日至7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校长室反映。
武进区采菱小学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