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4号)和《武进区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出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好集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服务时间
本学期开学第二周起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放学以后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为50分钟,低年级从16:30—17:20;中年级从16:40—17:30;高年级从16:50—17:40。10月1日冬令时间实施后再作相应调整。
二、服务内容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禁止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2.参加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3.完成作业后可以安排学生自主阅读交流,或观看优秀影片等。
三、班级安排
根据报名人数,每年级安排1-2个班,利用学校原有班级教室或学校内其他场地,分别命名为X年级课后(1)班、课后(2)班,各班人数大致均等。
四、教师安排
课后服务人员为学校在职教师,每天每班安排1人,按照公平轮值、优先本班、合理分科的原则安排,适当照顾有困难的教师。每周每位教师服务一次。根据上级要求,每天安排1名校级领导和2名中层干部或级部主任参与负责。
五.安全保障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课后服务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群众满意。课后服务期间安全巡视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津贴发放
学校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发放津贴,做好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管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分配。
七、本方案未涉及的课后服务事项以省、市、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武进区采菱小学 2019年9月4日
附:课后服务安排表(第一排教师双周值日,第二排教师单周值日)
班级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课后服务1班 (一年级38人) | 凌怡 | 谢萍 | 李丹 | 季宇 | 费玉磊 |
课后服务1班 (一年级38人) | 金贝贝 | 毕康飞 | 童圣萍 | 桂敬芽 | 闻文 |
课后服务2班 (二年级23人) | 胡甜励 | 张浩 | 张倩 | 宋钰 | 钟鹃 |
课后服务2班 (二年级23人) | 闵洁 | 杨怡雯 |
冯亚
| 王晨 | 许丹 |
课后服务3班 (三30+五14) | 张兰 | 丁金娇 | 周菁 | 邓晗 | 吴丹青 |
课后服务3班 三五年级44人 | 崔沥云 | 江梦可 | 周德芳 | 李亚 | 洑韵婕 |
课后服务4班 (四21+六21)) | 钱洁予 | 勇璐琰 | 李莉 | 钱红梅 | 孙静芳 |
课后服务4班 四六年级42人 | 吕霞 | 贺勇 | 尹琳瑗 | 贺如玉 | 顾震岳 |
行政人员 | 仇伟红 袁晓红 闵洁 | 吴鸣凤 方燕 王红梅 | 许叶 周小萍 李莉 | 李泱 徐亚艳 王飞 | 王龙 杨静 陈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