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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菱小学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2-2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方燕

采菱小学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8〕24号)和《武进区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出的要求,结合我集团实际,现就开展好集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服务时间

本学期开学第二周起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放学以后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为2课时,低年级从16:00—17:20;中年级从16:10—17:30;高年级从16:20—17:40。5月1日夏令时间实施后再作相应调整。

二、服务内容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禁止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2.参加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3.完成作业后可以安排学生自主阅读交流,或观看优秀影片等。

三、班级安排

根据报名人数,每年级安排1个班(年级3个班),全校共8个班,利用学校原有班级教室或学校内其他场地,分别命名为X年级课后(1)班、课后(2)班、课后(3)班,各班人数大致均等。

四、教师安排

课后服务人员为学校在职教师,每天每班安排1人,按照公平轮值、优先本班、合理分科的原则安排,适当照顾有困难的教师。每周每位教师服务一次。根据上级要求,每天安排1名校级领导和2名中层干部参与或负责。

例:课后服务安排表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课后一1

李晗

杨静

贺珊

冯亚

胡甜励







课后二1

王红梅

张倩

王晓燕

范婕

李亚

课后二2

崔沥云

李丹

闵洁

季宇

王飞

课后二3

谢萍

童圣萍

赵君

钟娟

吴淳







课后三1

勇璐炎

陈春明

陈春明

方燕

李莉







课后四1

贺如玉

周德芳

徐亚艳

李泱

钱洁予







课后五1

邓晗

高永亮

孙静芳

吴敏凤

周小萍







课后六1

贺勇

许叶

张兰

贺勇

周建强







行政人员

袁小红、王红梅 勇璐炎

杨静、陈春明

许叶

徐亚艳、孙静芳

赵君

方燕、李泱

吴敏凤

周小萍、周建强

王飞

 

 

.安全保障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课后服务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群众满意。课后服务期间安全巡视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津贴发放

学校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发放津贴,做好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管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分配。

七、本方案未涉及的课后服务事项以省、市、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武进区采菱小学

                                                 2019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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