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常州市劳动实践优秀学生”评选的通知
为选树榜样,激励同伴,在广大学生中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意识,特开展“2020年常州市劳动实践优秀学生”评选。
推选条件:1.我爱我校:在校有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劳动实践、兴趣小组、社团活动,自觉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劳动果实,勤俭节约、不浪费公共资源。 2.我爱我家:在家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具有较强的自理自律能力,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掌握家庭生活的技能和技巧,积极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活动。3.我爱生活:有学会发现、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动参与社会公益劳动活动和相关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校外劳动实践基地活动。
内容要求:1.以第一人称撰写事迹材料。
劳动实践插图1—2张。
电子稿文件名:学校全称+学生姓名+事迹标题。正文标题下方标注学校全称、班级、姓名。
事迹介绍字数1500字左右。
名额分配:3-5年级每班一位同学。
截止时间:5月30前发许叶QQ邮箱737682173@{域名已经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