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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常州市十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7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杨静

根据文件人数比例,我校有一个评选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重点推荐名额,常规考评无名额限制。请各位老师对照条件,于9.18之前向教师中心报名。


第十四批常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校内日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达到“优”等第;学生满意度测评达85%以上。

2.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二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担任班主任及学校其它教育管理工作。

4.注重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显著。

5.从教以来,在辖市(区)范围及以上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近5年来,主持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区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阶段总结和本人研究成果。

7.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大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发表,1篇获省三等奖或大市二等奖以上奖励;出版学术论著承担1万字以上算作发表论文1篇,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论文至少有2篇为学科专业论文。

专职教研员除达到参评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在学科教学和教法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实验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主持辖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课题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所从事的学科教育教学具有指导作用。

3.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

4.近5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

5.近5年来,在辖市(区)及其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二、重点推荐条件

重点推荐对象除达到评选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从教以来,在辖市(区)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大市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近5年来,主持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大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阶段总结和本人研究成果。

3.近5年来,在辖市(区)及其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4.近5年来,在省级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

专职教研员重点推荐对象除达到基本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近5年来,主持过大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2.近5年来,至少有1篇文章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批常州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达到“优”等第;学生满意度测评达85%以上。

2.中学及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具备高级教师职称,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一级教师职称。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担任班主任及学校其它教育管理工作。

4.自觉学习先进的教学理论,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能力与水平高,能把握学科教学方向,教学效果显著。

5.从教以来,在辖市(区)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大市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近5年来,主持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常州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与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7.近5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2篇论文发表,1篇获省二等奖或大市一等奖以上奖励;出版学术论著承担1万字以上算作发表论文1篇,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论文至少有2篇为学科专业论文。

专职教研员除达到参评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有显著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全市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3.近5年来,在省级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

4.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对学科骨干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受到辖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5.近5年来,在辖市区及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不少于3次。

二、重点推荐条件

重点推荐对象除达到评选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从教以来,在大市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近5年来,主持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过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阶段总结和本人研究成果。

3.近5年来,在辖市区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3次。

4.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

专职教研员重点推荐对象除达到基本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近5年来,至少有1篇文章在核心刊物发表。

2.近5年来,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有自己的研究成果(指相关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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