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
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
秀和教学能手的通知》(常教人〔2021〕45 号,见附件)转发
给你们。
本次评选与以往相比有较大调整,请各校务必认真对
照推荐评选条件,严格按照推荐评选程序,做好校级层面的推
荐工作。区教育局将组织初审,按照推荐名额,好中选优,向
上推荐。
请各校于 12 月 6 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对象申报汇
总电子稿(附件 8—9)发送至指定网址:{域名已经过期},纸
质稿同步报送至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教育大厦 1102 室)。
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论著出版等有效时间均
截止到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开课或评优课必须与申报学科一
致,参评论文应具有学术性,字数在 2500 字以上。
逾期未上传和上交材料的,视作放弃本次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