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教师考勤制度
为加强教师管理,严明校规校纪,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执行人文化管理,特制订教师考勤制度。
一、总体要求
教师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由课程中心负责),并交接好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以旷课、旷工处理(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必须第一时间补办手续)。工作期间个人如有紧急事务确需请假,必须履行有关手续。
二、具体事项
1、请假类型
(1)进修请假:因业务进修需要参加面授学习,凭面授通知单请假。可以调课,不影响教学,并妥善安排好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
(2)病假:教师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病情而定。
(3)婚假:教师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凭结婚证请假。
(4)产假:已婚女教师生育,凭准生证,可请128天的产假。产假结束返岗工作期间,对哺乳1周岁以内幼儿,可享受每天一小时哺乳假,上下午各半小时,期间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参与。
(5)丧假:教师的直系亲属:丧偶、丧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给丧假3天,丧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
(6)事假:教师有私人事务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需要请假要办理请假手续。若有急事需请假,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电话联系,事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7)公假: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由学校指派教师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以调课,不得影响教学,并妥善安排好工作。
2、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说明原因,并提供有关通知等证明材料,病假要有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单等辅助材料。手续不齐,按事假处理。
(2)请假程序:教师个人事假或病假均需填写书面请假条,半天向级部主任请假、1天向课程中心负责人请假,2天向执行校长请假,2天以上向集团校长请假。2天或2天以上的请假,准假后还需到课程中心报备。
三、处理规定
1、事假
除当月全勤奖不得外,事假满2天之内(包括2天),每天扣100元;事假3-5天(包括5天),每天扣150元;事假6天以上(包括6天),每天扣200元,直至专项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2、病假
凡教职工生病,须有正规医院开病休证明,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如病急,一时未能办理医院证明及请假手续的,后要补办。除当月全勤奖不得外,病休满3天之内(包括3天),每天扣80元;病休4-6天(包括6天),每天扣120元;病休7天以上(包括7天),每天扣180元,直至专项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3、婚丧假
丧假、产假,按上级规定,享受全勤奖。( 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给丧假3天,丧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
4、其他
(1)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办理完请假手续,半天之内的请假不计入总天数。
(2)教师在校但无故旷课者(未办调课手续也属无故旷课),查到一次按事假一天处理。
(3)无故旷工者,半天少得500元,一天少得1000元,两天及以上则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关于上课迟到、旷工、旷课的处理
1、教师迟到、早退按25元/次在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旷课一节按50元/节扣除,教师旷工一天扣除1000元。学期累计旷工达三个工作日,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不计发全年绩效工资。
2、上班期间下棋、打扑克,上网打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看电视或做织毛衣等事务,每次按30元/次扣除,并通报批评。
3、凡有旷课、旷工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五、其他说明
1、凡符合享受离岗休息条件未申请提前休息的教师,考勤上不作要求。
2、年终由学校课程中心负责统计汇总教师出勤情况,送考核小组按标准扣罚。
3、需特殊照顾人群(哺乳期、接送小孩、照顾家中病人等)须写申请书交到学校校长室,经审批后给予办理,并按规定在相应的时间段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