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采菱小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不断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光荣感,塑造新时期教师良好形象,根据学校实际,现决定开展武进区采菱小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参评范围
全体教职工,含员额、聘用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很强的思想政治觉悟,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品质。
2、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和纪律要求,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
3、大气大爱,服从大局,乐于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做到集体利益在前,个人利益在后,在群众中有满满的正能量。
4、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树立优良教风,刻苦钻研业务,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6、在工作中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乐于助人,谦虚谨慎。同事间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大局观念。在师生中有很高的威信,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普遍认可。
备注: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本学期在个人发展、学生成长以及条线工作中有重要实绩和创新性举措的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反映强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2、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处分的。
4、上班期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校有关工作纪律的。
5、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有明显推诿的。
四、评选程序:
1、个人完成学期工作小结,进行个人自述。
2、各级部进行民主测评。
3、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学校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卫平
副组长:袁晓红 周小萍 徐亚艳 方燕
成员:王龙、仇伟红、杨静、王飞、李泱
(二)广泛发动,保证质量。要在教师、学生和家长中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人人关注、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领导小组要认真审核评选结果,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三)树立典型,搞好教育。要将评选过程作为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教师的德能水平,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进一步提升。
武进区采菱小学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