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实施素质教育,张扬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个性、特长和先进性,激励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学校通过完善学生评优制度,丰富优秀学生的内涵,鼓励学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使全体学生在采菱小学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评比类别和条件
优秀学生分为综合类优秀学生、学习类优秀学生、特长类优秀学生
1、综合类优秀学生
(1)全面发展好学生:按“全面发展好学生评选条例”评定。
(2)德育标兵:按学校“学生礼仪常规”评定。
(3)优秀学生干部:按学校“优秀干部评选条例”评定。
(4)环保卫士: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
2、学习类优秀学生
(1)学习优秀奖:每学期按平时40%,期末60%评选,按班级比例20%学生获奖,颁发获奖证书。
(2)学习进步奖:每学期按平时40%,期末60%评选,进步幅度班级前20名学生获奖,颁发获奖证书。
3、特长类优秀学生
(1)艺术之星(艺术组负责)
音乐类:具有良好的音乐素养,能通过欣赏音乐或参加文艺活动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在集体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学生要参加学校文艺演出并在区级以上比赛中获奖者。
美术类:具有良好的美术素养,能通过欣赏作品或参加美术创作活动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在集体活动、术科竞赛、宣传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者。
(2)阳光少年(体育组负责)
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强健的身体,保持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积极参加学校跑操,坚持参加体育锻炼,乐观向上、朝气蓬勃,在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中或参加校级以上各项体育比赛中起带头作用者。
(3)科技之星(科技信息组负责)
爱学习,勤思考,思维活跃,开拓创新,知识面广;在集体科技活动中经常有思想、有点子,并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在校级以上科技大赛中获奖者。
(4)文学之星(语文组负责)
积极参加语文学科竞赛和书院节等活动,且成绩比较突出。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综合类评比由班主任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方案,指导班委会发动学生经民主评议,评选出获奖学生,经年级审定名单,上报课程中心。
2、学习类评比由年级组按课程中心要求评定获奖学生后上报课程中心审定名单。
3、特长类评比由各相关部门按类别组织专业老师进行评比,与年级组协调审核后名单由年级统一上报课程中心。
4、学校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休业式或升旗仪式),向全校学生介绍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
四、注意事项
1、以上申报均须做好过程性资料,上交、备查。
2、如有争议,报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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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