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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采菱小学2021-2022学年度教职工专项绩效考核发放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11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徐亚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发挥绩效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根据《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发放的指导意见》(武教人〔2009〕30号)、《关于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非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武教人〔2012〕10号)、《关于深化武进区教育系统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武教管〔2021〕1 号)、《关于完善武进区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武教管〔2021〕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杠杆作用,推动中小学教师评价改革,激发教师发展动力,激活学校办学活力,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擦亮“吾有优学”民生名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主要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1.基础专项绩效。主要体现所聘岗位要求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按照教职工实际聘任岗位(职务)对应的区定标准按月发放。病、事假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当月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不发放基础专项绩效。

2.年度专项绩效。

3.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绩效考核办法

年度专项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区统一要求合并考核发放,主要体现工作量、工作成效和贡献等因素。

1.考核原则

1)绩效性原则

坚持向“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绩优多得、责重多得”,适当拉开差距,不得平均发放。

2)导向性原则

体现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价值导向。

3)改革性原则

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历史文化、发展要求统整好原有各类考核奖励办法,制订新的绩效考核方案,要充分体现学校改革发展的要求。

4)稳定性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充分发扬民主。绩效考核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要把握好改革力度和群众承受程度的关系,要得到大多数人员的拥护,确保平稳实施。

2.考核内容

1)办学质量绩效。办学质量绩效面向全体教职工,主要考核工作量和工作实绩。学校可根据《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发放的指导意见》(武教人〔2009〕30号)和《关于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非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武教人〔2012〕10号)文件精神,设立考核奖励项目。学段差异绩效纳入办学质量绩效考核。

2)增量服务绩效、校长履职绩效、人才成长绩效、人才贡献绩效、集团办学绩效等按相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二、实施范围

公办在编在岗教师、备案聘用教师。

三、组织机构

成立教职工专项绩效考核发放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职工专项绩效的考核发放工作。

组长袁晓红任韧

组员:徐亚艳、方燕、王龙、王飞李莉闵洁

四、实施办法

“办学质量绩效”由教育局对学校考核后核定绩效总量,学校根据新的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分配。

第一部分:基本奖励

1、常规管理奖15%

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符合学校规定要求。《武进区采菱小学专任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考核奖10%

具有“安全第一”意识,根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可得安全奖。 由于教师失职导致严重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考核小组与党支部、校长室共同商议)

    3、师德考核奖10%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师德考核达标符合文明办公要求。有师德投诉,查实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考核等第由党支部、校长室共同商议决定。对师德考核优秀的另行奖励(本项奖励上浮10%)。《武进区采菱小学师德考核条例》对严重违反师德的,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4、满工作量奖10%按上级要求进行,,对于教师女满50周岁,男满52周岁可酌情减少上课节数,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商议决定。

5、出勤奖5%《武进区采菱小学关于出勤管理说明》

学校对全勤教师进行奖励,对于病事假人员按规定减发。

第二部分:责重多得

管理岗位奖(按每学年10个月计发):管理岗可兼得,但总数不超中层正职。

1)班主任:600元/月。原则上按照一等奖400元/月,二等奖300元/月,三等奖200元/月计发,考核办法见《武进区采菱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一等奖比例不超30%)

副班主任由学生中心、级部主任、班主任共同考核后发放(优秀:450元/月;合格:300元/月)。

2)中层:正职1080/月,副职900/月,助理300元/月。认真完成本岗位及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符合考核要求,详见《武进区采菱小学中层考核条例》。

3)级部主任:300元/月,教研组长:250/月,备课组长:200元/月。

第三部分:多劳多得

1、超工作量。学校按照学校实际情况核定教师满工作量标准,对于超过工作量标准的老师按 10 元/课时计发。学校如遇特殊情况安排教师代理课务的按照语数英30元/节,其他学科10元/节计发。

2、加班值日。学校安排的临时加班按50元/天/人计发,全年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值日一学期150元/人。

2、对于教龄满20年仍然坚持在一线教本专业学科的教师,并发挥传帮带作用,奖励500元/学年;对于教龄满30年仍然坚持在一线教本专业学科的教师,并发挥传帮带作用,奖励1000元/学年。

第四部分:绩优多得

1、教学质量

学校根据每学期期末学科调研考核的成绩评定进行奖励。每学期一次各类奖项兼得。具体如下:

达标奖(考试成绩在平均成绩以上)奖100元/门(计算平均及优秀率)。

优胜奖(考试成绩在前30%)奖200/门(计算平均及优秀率)。

进步奖(考核小组核定)奖250/门。

合格奖(及格率达区标准)奖100/门。

担任两班数学或三班英语的教师一学年奖励500元,跨年级担任两班数学或三班英语的教师奖励750元。

2、辅导学生

指区级以上,涉及学校办学水平考核加分项目,及学校安排的项目,团体个人不兼得,同一比赛项目按最高获奖计发,最高获奖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人。具体见《武进区采菱小学竞赛奖励办法》

3、专业发展

评优课获奖:区级一二等奖按500元、400元计,市级一二等奖以上按1000元、750元计,省级一二等奖以上按2000元、1500元计基本功比赛获奖(含班主任基本功)区级一二等奖按750元、500元计,市级一二等奖以上按1000元、750元计,省级一二等奖以上按2000元、1500元计

论文获奖:区级一二三等奖150元、100、50元计。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500元、400元、250元计(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比,含德育论文,同一篇论文不兼得)。

论文发表:教师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奖励按3000元/篇计。(核心期刊目录见相关文本)省级及以上正规刊物1000元/篇计,其他刊物250元/篇计(需评职称认可)。最高获奖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

学校名师工作室(含名班主任工作室)经考核,优秀级奖领衔人1000元,良好级奖领衔人800元,优秀学员奖100/人。

师徒结对活动中对承担带教的师傅奖励500元,对多带徒弟的师傅增加1人奖励100元,评到优秀师傅奖励300元

4、项目管理

重点项目:对于推进学校发展的重点项目(前瞻性项目,品格提升工程,研究课题等),学校设立项目奖,按照以下标准奖励:区级250元/人,市级400元/人。

区级学科调研达标:奖励600/人(按照四个率计算,每个率150元)

获区级优秀教研组教研组长500元,组员100/人市级优秀教研组教研组长800元,组员150/人。

校级项目:自课程考核优秀300元/人。

3、专任考核

具体见《武进区采菱小学专任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考核获奖比例3:6:1,分语、数、英(再分低中高)和综合学科分类计算。

6、重大贡献

在学校争创区、市级以上各项荣誉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每年度向校长室申报,具体奖励由考核领导小组核定。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办学质量绩效: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不发;

②长病休人员不发;

③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等次人员不发;

④待岗时间在半年之内的人员减半发放;

⑤病假、事假、旷工等按上级规定减发;

⑥学校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约定的其他不发或减发的情形。

2、借用人员的办学质量绩效由借用单位考核,办学质量绩效奖励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本办法执行年度为2021—2022学年度执行。

武进区采菱小学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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