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工作指南>>日常工作>>关于开展“小小艺术家 大大梦想家”采小艺术节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小小艺术家 大大梦想家”采小艺术节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章琦

弘扬时代主旋律,丰富师生校园文化,倡导高雅、健康的文化艺术生活,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和艺术修养。通过艺术展演活动这个窗口,展现我校师生奋发向上、自信自强的精神面貌,打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推动校园文化艺术健康发展。经校行政研究决定,于2024年4月至5月上旬开展“武进区采菱小学艺术展演活动”。

一、艺术作品创作要求

艺术作品类别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影视、手工艺制作。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以及平面设计。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作者限1人。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作者限1人。

(三)影视作品(含数字媒体艺术)

1.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者限1人。

2.视频创作类作品: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3—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作者不超过8人。

(四)手工艺制作

包括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含装置)等,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40cm。作者不超过3人。

二、报送作品要求

艺术作品报送原件,平面类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等)无需装裱和装框,立体类作品需同时提供可以展示的平台支架;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手工艺制作作品同时以数码照片(立体类需提供四面照片)的形式报送,数码照片要求:JPG 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 300dpi;视频作品通过平台上传视频文件。

三、送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

四、报送部门

美术组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采菱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湖塘广电东路131号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