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强国建设,努力形成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弘扬高尚师德,树立优良师风,争做 “守初心、铸匠心、炼慧心”的“先生教师”。学校拟开展“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爱生模范: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严格规范,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2)、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热爱学生,在班队管理工作表现优秀。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教学标兵:
(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教学质量得到同事、学校、以及家长等方面的肯定。
(2)、积极投身教改实践,能承担、组织、或参与试教、示范等活动,效果好。
(3)、有扎实的教学和教研功底,课堂教学有特色、勇于创新有思考、有相关教研论文获奖或发表。
3、管理能手:
(1)、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能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工作目标,部门工作完成出色。
(2)、能能主动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快速准确做出判断,并尽力协调处理,提高工作绩效。
(3)、能指导和培养下属,提高下属工作能力。
二、评选对象:
在职在岗教师。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2、每年度评选一次,按程序操作。
3、师德考核不合格不参加本次表彰。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采菱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并上交个人优秀事迹材料和有关印证材料于9月2号前交校长室。
2、学校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并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
3、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初步人选的依据。
4、学校对初步人选的事迹在学校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
5、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最终确定“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公示期如有异议者,学校将按有关程序处理。
武进区采菱小学
20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