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2025—2030年)〉的通知》要求,着力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加大教育人才培养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区各普通小学、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三年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训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在岗教师、专职教科研人员,其中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二、推荐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推荐流程
1.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自荐。
2.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和培养目标,经个人述职、单位评议、材料公示后,向上级教育部门报送。
3.区教育部门根据推荐条件和培养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经材料审查、评议、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推荐时要兼顾学段和学科,要注重听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和同学科教师的意见。
4.市教科院组织专家对全市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议(含现场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
四、推荐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自下而上产生推荐对象。要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评价标准,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推荐对象要向长期扎根一线、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要向优秀乡村教师倾斜。
2.拟推荐对象须在本单位进行公开述职。拟推荐对象名单、推荐表等基本材料要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现场评议包括随堂听课、查看备课与作业材料、同行及学生访谈、交流研究经历与教学特色等内容。
4.凡涉及聘期、论文发表、获奖、论著出版等有效时间均截至2025年8月31日。推荐条件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级。提交的论文应具有学术性,字数在2500字以上。发表论文的期刊以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网可以查到为准,核心刊物以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为准。论文需提供:①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结果的截图;②论文发表的中国知网截图,未收录到中国知网的,可以提供万方、龙源等其他网站的截图;③常州市教科院所编《课程与教学》杂志为省级期刊,不需要提供截图;④论文的封面封底目录以及正文复印件。
5.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每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共2个培养周期。培养周期内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发展评议。
六、报送材料及日期
1.各校于10月31日前将符合推荐条件的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稿(附件10,按推荐顺序排序)发送至254176315@qq.com,纸质稿报送区教育局663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6312681。
2.上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学校和教育部门确认属实并加盖公章。年度考核表、同行及学生满意度测评材料学校留存、备查。
 
 
常州市教武进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