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全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
领航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数字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及江苏省关于加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我区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人工智能素养与教学应用能力,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赋能课堂教学、学生个性化成长及学校治理优化等,经研究,决定实施全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领航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培养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本培养计划为期三年(2026—2028年),立足教育数字化转型与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的时代背景,紧密对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江苏省《人工智能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聚焦“能力提升、成果孵化、示范辐射”三大核心任务,着力构建具有武进特色的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人才梯队与创新生态。具体目标如下:
1.培育高素质领航队伍:培养30名左右师德高尚、理念先进、数字素养卓越、跨学科整合能力强、创新实践活跃的区级人工智能教育领航教师,覆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全学段,兼顾城乡、公民办学校均衡发展,形成贯通各学段、辐射各领域的AI教育“带头人”网络。
2.孵化高质量实践成果:围绕“AI+课程”“AI+教学”“AI+评价”“AI+治理”等方向,产出不少于30项具有区域引领性的人工智能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包括分学段优质课程资源包、跨学科融合创新教学案例、校园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AI教育伦理与安全指导实践等,推动人工智能从“技术应用”走向“教育重构”。
3.构建可持续辐射生态:以领航教师为核心,联动高校、企业,组建“武进区人工智能教育共同体”,带动全区300名以上区内学校教师深度参与“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实践;通过成果共享、协同教研、项目带教等方式,推动人工智能教育在全区基础教育阶段普及化、常态化、优质化发展,全面提升区域教育智能化治理与育人水平。
二、培养对象
(一)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区骨干教师以上梯队称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综合素养要求:具备良好师德风范,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教育创新意识;具备扎实的教学功底与数字素养,能熟练运用常见教育技术工具,有一定的人工智能教育理论基础或实践经验;近3年在教学、教研、教师培训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团队引领与带教能力。
3.专项条件要求:申报人员需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担任区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或参与过“名师空中课堂”“基础教育精品课”等数字资源拍摄;
(2)在学科教学基本功、优质课(含数字化教学)活动中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
(3)主持或参与区级及以上人工智能教育相关课题研究(含已结题、在研),或撰写的人工智能教育相关论文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获奖;
(4)具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背景,或参加过市级及以上人工智能教育专项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二)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坚持“师德优先、实绩导向、潜力优先、学段均衡”原则,分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区级审核三个环节: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武进区人工智能教育领航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推荐:各学校对照申报条件审核材料,结合教师日常表现、教学实绩及发展潜力,确定推荐人选,每校可推荐1-2人(推荐2人的需不同学科);
3.区级审核:区教育局将组建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议,确定30名培养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培养方式
构建“区级统筹、专家引领、分层培育、实践赋能、成果推广”的培养机制,分阶段提升培养对象能力:
1.区级统筹设计: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整合高校专家、省市级领航教师、企业技术顾问等资源,成立区级专家指导团队,制定分年度培养方案,明确各阶段学习目标、实践任务及考核要求。
2.专家分层引领:统筹专家团队资源,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专题研修、学术沙龙、教学研讨等活动,内容涵盖人工智能教育政策解读、课程设计、技术应用、案例开发、教学实施等。
3.自主学习提升:为培养对象搭建“线上学习平台和资源库”,要求培养对象每年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自主学习,并定期提交学习心得、教学设计等材料,在区级平台分享交流。
4.实践研讨赋能:每半年组织1次“人工智能教育实践研讨会”,安排培养对象展示课堂教学、分享实践案例;建立“学段互助小组”,推动不同学校、学段的培养对象跨校合作,共同开发课程、解决教学难题。
5.成果宣传推广:建立“区人工智能教育领航教师成果库”,汇总优秀课程、案例、论文等成果;形成的AI教育资源包通过“区智慧教育云平台”等渠道宣传推广,面向全区开放;每年遴选10项优秀成果,推荐参与市级及以上人工智能教育成果评选、展示活动。
四、效果评价
(一)评价方式
采用“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实践性与创新性:
1.过程性评价:每年度对照培养方案,结合培养对象的自主学习学时、研修参与度、实践任务完成质量、线上分享贡献等进行综合评分;
2.终结性评价:三年培养期满,结合培养对象自我评价、专家综合评议、学校反馈意见及最终成果产出,确定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激励机制
1.评价合格的培养对象,授予“武进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领航教师”称号,纳入区教育信息化专家库,优先参与区级教育信息化项目评审、教师培训授课等工作;
2.培养期间的学习学时全额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成果纳入教师个人专业成长档案,作为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3.优秀培养对象优先推荐参加市级、省级人工智能教育领航教师遴选,优秀实践成果优先推荐参评市级及以上奖项,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成果深化与推广。
(三)退出机制
1.培养期间,若培养对象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年度过程性评价不合格、未按要求完成实践任务,或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培养的,经区级专家组审核后,取消培养资格;
2.培养对象可因个人工作调整、健康等原因,中途选择自愿申请退出培养计划。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领航教师培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推荐人选,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落实支持措施:各学校要为培养对象提供必要的时间、场地、技术支持,鼓励其参与人工智能教育实践与创新;将培养对象参与培养计划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优先保障其参加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的机会。培养计划经费由区教育局统一承担。
3.加强过程管理:区教育局将定期跟踪培养计划实施情况,建立培养对象成长档案,及时协调解决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各学校要定期反馈培养对象在本校的实践表现,形成“区-校”联动的培养管理机制,确保培养计划高质量落地见效。
各校于2025年12月2日前将培养对象推荐材料(含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区学校和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贺曙明,联系电话:13776802221,邮箱:wjsumin@163.com);并通过https://docs.qq.com/form/page/DSEFxQnREcFBIc3BR填报推荐人选信息。
附件:武进区人工智能教育领航教师培养计划培养
对象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7日